沈帥青:真無可挽救? 離婚前停一停諗一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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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7/03/22 08:00

最後更新: 2017/03/22 22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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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香港每有2.5對新人結婚,約有1對夫婦離婚。英國有調查指出,挨得過孩子出生當年的不快,夫婦10年後普遍能重拾愜意生活,自覺受婚姻困擾的港人,會否有所反思?

    英國慈善機構Marriage Foundation及林肯大學追蹤約1萬名千禧年首度生育的女性及其伴侶,當時約5%人感到難過,3成人後來離婚,其他撐下去的人,10年後多達27%變得非常開心,僅7-8%依舊不開心,意即每400對育有孩子的夫婦大概只有1人會一直苦無出路困獸鬥。

    學術研究普遍指出,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,較易生活貧窮或有成長問題,不少夫婦亦是為保子女愉快成長,嘗試維持婚姻。今次調查或顯示,若婚姻並非出現無可挽救的裂痕,如嚴重家庭暴力,父母為孩子留在一起,到頭來其實頗有機會修補自己的關係。

    據主打人際關係的心理治療師Pam Cluster,夫妻生孩子時多已過了盲目的熱戀階段,如何分工本來已易生爭論,疲累、失眠、產後情緒波動等亦令問題叢生。他認為,當今父母不再放任孩子天生天養,育兒變成家庭核心,取代了理應更為重要的夫妻關係。另一輔導員Julia Crabtree亦指出,夫妻關係潛在裂痕眾多,但往往離不開互不聆聽,又或難以表達內心所想。她認為,兩性的浪漫感覺極難維持,家中有空間的話可考慮分房睡,保持新鮮感。

    即使現今發達國家高舉個人主義,英格蘭及威爾斯的婚姻數字自1993年以來,其實呈現跌勢,至2014年合計跌了近33%至11.1萬宗,創40年新低。不少愛侶固然僅僅共賦同居,根本談不上離婚,當地有家事律師亦相信,部分富人怕被平分身家,一直抗拒結婚。

    英、港婚姻制度相近,本港離婚數字2013年高見2.2萬宗,此後兩年俱僅逾2萬宗,是否一樣見頂回落?衛達仕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古明慧相信同居日漸普及,有助減少離婚數字,只是總數應不會大跌,畢竟社會誘惑、變化真的太多太快。

    不過,結婚容易,離婚難,古明慧直指港人對離婚確有誤解,有客人曾慨嘆怎麼從來沒人解釋過為何一紙婚書破裂時,竟能令他受盡金錢及情感壓力,將打拼事業的黃金時間浪費在打官司。現時家事法庭人手緊絀,離婚夫婦若有爭拗,要逐個事宜逐次排期聆訊,需時肯定不止9個月,古指離婚時若以孩子當籌碼,更有影響其成長之虞,也往往令日後親子關係疏離。
     
    人往往不自覺將眼前困苦過分放大,忽視妥善的解決辦法,撐過去再驀然回首,也許一笑置之。所謂千世修來共枕眠福,即使婚姻真的無可挽救,與其耗費時間心力對簿公堂,不少律師都建議夫婦改由獨立第三者作家事調解或新興的協作解紛(collaborative practice),將小朋友及對方所受傷害減至最少。

常見離婚誤解

  • 1. 可分配偶一半身家:那僅法官判斷的起點,還要考慮婚姻長短、夫婦年紀、未來賺錢能力、對婚姻的貢獻等因素,但有外遇不會影響判決
  • 2. 贍養費終身不變:若雙方沒有「徹底分清」(Clean Break),財政狀況有重大改變時,例如,弱方的收入上升,或強方收入下降,可申請調整贍養費;若拿錢一方再婚,另一方亦即時沒責任繼續支付贍養費
  • 3. 婚前協議有絕對約束力:協議有一定法律效力,法官會考慮協議是否公平而決定接納該協議,但離婚其中一方依然可以受壓或/及沒有足夠財政披露為由,要求法庭把協議撤銷
  • 4. 雙方簽字才能離婚:單方面遞交離婚呈請書亦可,雙方可分居最少連續1年,或以一方不合理行為為由申請即時離婚
  • 5. 離婚方便快捷:由於家事法庭人手緊絀,最簡單的離婚亦需時約6至9個月。若一方有任何質疑,如資產估價,隨時排期數個月才有30分鐘的初步聆訊,大為拖長離婚需時

資料來源︰家事律師古明慧及Ayesha Vardag

撰文 : 沈帥青